研修课程
课程背景: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强化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构建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
本课程主要通过共同学习和探讨的形式,让大家全面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我们企业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法律法规,掌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刑事责任,从而达到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遵法守律的自觉性,促进企业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课程收益:
●有助于学员系统了解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掌握安全生产法等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其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的责任等,从而达到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从懂安全法到践行安全法,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
●有助于学习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的刑事犯罪情形及处罚标准,从而增进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避免在安全工作中踩到安全生产红线。
●通过本课程学习,在提高学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的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课程时间:1-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课程方式: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分享+视频分享+角色扮演+实操演练
课程大纲
第一讲: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我国安全生产形势
1.近20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2.近几年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近几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依据行业及企业需求选讲)
1、2013.6.3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事故
2、2013.11.22中石化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3、2014.8.2昆山中荣爆炸事故
4、2015.8.12天津港爆炸事故
5、2015.12.20深圳市光明新区滑坡事故
6、2016.11.24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
7、2019.3.21江苏盐城市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8、最新一周事故警示
第二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1、人民呼声时代要求
2、问题引导创新驱动
3、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基本要义
1.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发展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源头防范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提升风险意识,强化风险治理
5.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6.坚持依法治安,强化制度化建设
7.坚持创新驱动,完善系统治理
8.加强国家应急体系建设
第三讲: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与应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略讲)
1、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2、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原则
3、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二、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说明
1、修改的必要性
2、修改的总体思路
3、修改的主要内容(与2014版的主要变化)
二、新《安全生产法》解读(部分条款重点解读)
1、五大变化
1)贯彻新思想新理念
2)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
5)加大队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2、新《安全生产法》典型条款解读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5)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新《安全生产法》典型案例解读
第四讲: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要求与违法后果(重点讲解)
一、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
1、违法连续处罚要求
2、未出事故也追究刑责
3、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求
4、发生事故及时救治人员
5、重大危险源上报备案要求
6、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
二、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新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新要求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求
3、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求
4、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求
5、加大处罚及职业行业禁入要求
三、对直线管理人员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1、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要求
4、从业人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要求
5、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要求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要求
五、对建设项目的要求
1、“三同时”要求
2、安全评价要求
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求
4、安全设施验收要求
5、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要求
6、处罚要求
第五讲:新《安全生产法》对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要求与违法后果
一、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1、安全生产规划衔接
2、建立协调机制
3、强制性国家标准
4、建立举报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6、乡镇等应制定应急预案
二、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1、资质不得租借资质、挂靠
2、违法家中处罚及行业职业禁入
第六讲: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与应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
1、立法背景
2、条文主旨与解读
3、新修改与增加条款说明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罪名解读
1、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8宗罪
1)危险作业罪
2)重大责任事故罪
3)重大劳动事故罪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5)危险物品肇事罪
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7)消防责任事故罪
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2、典型违法案例分析
注:
1、课程大纲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客户要求进行设计调整。课程定制程度高、产出明确。每次交付都会依据具体的企业需求,来定制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每一个课程都有明确的结果产出;
2、每个课程课后都会分享课程资料包,包含安全法律法规包、安全工具包、安全案例包、安全视频包等,供学员课后观看及实操演练。